日本蔬菜生产的兴衰及其启示
刘升
1 日本蔬菜产业在农业经济和国民生活中的地位
1995年日本农业总产值11兆3 280亿日元,以生产大米、蔬菜、畜产和水果为主,其中蔬菜产值2兆5 400亿日元,占22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478.3万hm2,其中,28种主要蔬菜58.8万hm2,占总播种面积的12 %,总产量1 350万t,人均蔬菜年消费量为105 kg,蔬菜自给率85 %。
近年日本一般家庭中,生活费支出所占经济收入比例(恩格尔系数)在逐步缩小,已达24.5 %。生活费支出中,米类、生鲜鱼类、生鲜肉类、生鲜果品的消费所占比重呈逐渐下降趋势,分别为6.5 %、7.6 %、7.2 %、4.2 %;生鲜蔬菜、加工食品、外面饮食的消费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分别为8.3 %、8.9 %、15.9 %。
2 日本蔬菜生产的回顾
迄今日本蔬菜产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
第1阶段1945~1970年为迅速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以后,日本废弃了蔬菜生产、消费和价格的政府指令性管理办法,蔬菜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到1951年蔬菜产量已超过战前水平,生产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进入6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快速增长,蔬菜生产发生明显变化,城市近郊的集约化蔬菜生产趋于衰退,相反,蔬菜产地却随着城市居民蔬菜消费量的不断增加,逐步向远郊和农区转移。到1968年蔬菜的种植面积为69万hm2,总产量1 537万t,达历史最高水平,并形成了一些各具特点的蔬菜生产基地。
第2阶段1972~1984年为稳定提高阶段。从1972年日本的蔬菜生产开始呈下滑趋势,到1976年蔬菜播种面积已下降到62.6万hm2,总产量降到1 479万t,分别比最高时的1968年减少9.1 %和4 %。但该阶段中蔬菜生产技术和生产水平却有很大提高。1977年后,蔬菜的播种面积缓慢增加,到1984年增加到68.8万hm2,总产量1 530万t,成为日本蔬菜生产的第2个高峰期。
第3阶段1985~1995年为调整阶段。从1985年日本经济开始进入高速发展的泡沫经济时期,当时农业政策的基本方针是扩大粮食等农产品的进口,压缩国内农业生产。到1995年日本蔬菜生产的面积和产量降到58.8万hm2和1 347万t,分别比1984年下降了14.5 %和12 %,同时由国外进口蔬菜的数量却由60万t增加到212万t。进口蔬菜所占国内消费的比例由3.7 %上升到13.6 %。
第4阶段1996年以后为恢复阶段。1996年起,亚洲出现金融危机,日本泡沫经济崩溃,抑制了日本的进口贸易,蔬菜的进口量未能增加,进口价却明显下降,进口蔬菜依国内收成状况上下波动。对此日本政府采取了“合同定购”、“建立流通网络”和“建设集货设施”等措施,以维护生产者利益,保护本国农业经济。
3 日本蔬菜产业政策和产地的建立
3.1 农业基本法 日本制定的蔬菜政策最初是流通政策,而生产政策体现在1961年6月颁布的《农业基本法》。其中有“种植作物自由选择”的规定,经营政策有“个体经营,扩大经营规模”的规定。根据这些政策规定,农户为了增加经济收入,均把种植和经营蔬菜作为重点。但是,由于日本的农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制约了蔬菜种植和经营规模的发展。在此情况下,日本进行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园艺设施的建设,旨在实施以加快土地流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水平为目标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使农地制约小的部门的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此期塑料薄膜的应用使设施园艺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促进了露地蔬菜生产基地的扩大。
3.2 生鲜食品流通改善政策 从1955年起,日本在蔬菜价格低落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生产者,研究制定并实施价格补助政策。1959年日本设立“临时生鲜食品批发市场对策调查会”研究制定有关对策。1961年5月成立“全国洋葱生产安定流通协会”,设立价格安定资金,由国家、都(道、府、县)及生产者各出资1/3,当市场价格低于过去平均价格的2/3时,对生产者进行补贴。1962年6月成立“蔬菜水果生产安定资金协会”。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实施“成倍增加收入计划”和“成倍提高物价计划”,引起蔬菜价格的暴涨,对此国会于1963年7月9日研究制定了“生鲜食品流通改善对策”,以改善蔬菜价格暴涨的局面。还通过中央地方召开蔬菜上市调整协议会,于同年8月批准设立了“蔬菜指定产地生产安定资金协会”。其要旨是,从当年起,在京浜地区建立甘蓝、黄瓜、番茄3种蔬菜生产基地,以促进蔬菜指定产地的进一步发展。
日本实施价格补助政策后,由于1964年洋葱、甘蓝大丰收,当年用去了大部分的资金,同时由于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持续,政府认识到仅靠流通对策仍不足以稳定生鲜食品的价格。
3.3 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 随着通货膨胀,1965年日本的蔬菜价格进一步上升,消费指数上升7.6 %,其中生鲜食品占60 %,蔬菜占14 %,稳定生鲜食品的价格成为政府当务之急,1966年7月日本政府正式制定施行了《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其目的是建立蔬菜的集中产地和稳定价格,主要由3个指定制度来组成:①指定生产蔬菜。有萝卜、胡萝卜、芋头、白菜、甘蓝、菠菜、葱、洋葱、茄子、番茄、黄瓜、甜椒、生菜和马铃薯等14种蔬菜。②指定蔬菜消费地区。将人口明显集中的大城市及周围地区指定为消费地区。③指定蔬菜产地。为了做到均衡上市,由农业大臣将一些蔬菜集中产区定为指定产地。指定产地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a.区域内有关蔬菜的播种面积必须达到或预计达到省令规定的面积。b.提供给指定消费地区的蔬菜上市量必须达到或预计达到指定蔬菜上市量的1/3以上。c.通过联合上市组织,上市的蔬菜数量必须超过区域内有关指定蔬菜上市量的2/3。
《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的实施使指定消费地区的指定蔬菜的价格明显下降,现在日本共有1 216个指定蔬菜产地,其蔬菜的上市量约占蔬菜总上市量的一半以上,并以这些指定产地为中心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蔬菜产地,这些产地与大中城市为中心的指定消费地区相结合,对保证大中城市的蔬菜均衡供应、稳定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几点启示
4.1 确保市场供应的关键在于发展生产和保护生产者利益 纵观日本蔬菜生产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规律:每当蔬菜生产下降、供应偏紧、菜价上涨时,政府总要出面,制定政策措施,刺激生产发展;每当蔬菜丰收,供过于求,菜价下跌时,政府为了保护菜农的利益,总要从国库拿出资金补助菜农,以调动菜农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从长期战略的角度出发,日本政府制定的“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对于确保蔬菜稳定生产、均衡上市、价格平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改革开放20 a(年)来,蔬菜生产得到迅猛发展,目前从整体来说已能够满足市场供应,甚至部分蔬菜产区出现季节性过剩。这种现象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如何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确保蔬菜生产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4.2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蔬菜质量和生产力水平是蔬菜发展的动力 日本的蔬菜生产科技进步,表现在①栽培技术方面,主要推广普及的技术有玻璃温室和塑料大棚等设施园艺和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利用计算机对设施内的温、光、水、气、肥等因子综合调控技术,有机蔬菜栽培技术,育苗省力化、工厂化育苗技术,机器人嫁接苗快速化生产技术,微喷滴灌技术,性激素、天敌、弱病毒、不妊虫放饲等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②在良种繁育技术方面,60年代初期推广应用一代杂种,60年代后期推广应用抗病品种、优质品种和高产、优质抗病品种;利用组织培养、细胞融合、胚培养、遗传基因转换等生物工程技术育成的新品种也不断应用于生产。③在机械化生产方面,推广应用播种机、移植机、防除机、收获机、清洗机、搬运机等,对于提高劳动效率,减轻劳动强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蔬菜科技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现代技术的应用、生产效率的提高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加速进行研究。
4.3 加强蔬菜信息网络建设,以利于发展蔬菜商品生产 日本早在80年代农业信息就已进入因特网,目前有关农业的主页和数据库正处于扩大之中。已开发了基于互联网并为农业经营提供信息资料的数据库系统:①全国农产品价格分析经营系统(NAPASS)。②果蔬百科,主要是关于果蔬产品的信息库。③农作物资源库,即关于农作物品种图片资料的信息库。同时还开发了一套农业经营计划支持系统,侧重于从天气到价格波动等因素对农业生产所造成风险的防范,让农业生产者共享因特网上数据库信息。我国幅原辽阔,气候千差万别,蔬菜的季节性和地域性生产很强,如何发挥各地优势,将各地的小生产与全国乃至世界的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蔬菜产业上档次,上水平,增效益,加强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信息指导工作十分必要。因此,尽快建立健全省内、国内以及与国际联网的蔬菜信息网络,及时向生产者、企业及客户提供生产、流通和市场信息是实现蔬菜产业化的关键所在。
4.4 加强农业蔬菜立法工作是蔬菜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以法治国,以法行政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共同特点,日本从40年代开始就着手农业立法,于1947年起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基本法》、《进出口贸易法》、《农地法》、《种子法》、《批发市场法》、《农林物资规格法》、《农产品价格安定法》、《粮食管理法》和《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等,这些法律不仅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而且使政府在制定农业资金预算,保护和开发农业资源、维护农业生产者利益等方面均有章可循,依法行事,避免出现口头和文件重视农业,实际工作中牺牲农业保工业等倾向,这些对于我国很有参考价值。
刘升(山东省农业厅 济南250013)